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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发布《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货物海关径予放行管理规定》

    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5-09-19 07:02    点击次数:172

  人民财讯8月25日电,海关总署发布《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货物海关径予放行管理规定》,经海南自贸港对外开放口岸直接进入海南自贸港的保税货物、“零关税”货物,且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、不需要依法实施检验检疫的,可选择适用径予放行。属于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的保税货物、零关税货物,且不需要依法实施检验检疫的,可以适用本规定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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